BOB半岛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制约,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热度在逐渐降温。如何更好地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深度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成为湖北省政协常委、省政府参事、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世炳调研、思考的重点。
自2024年1月29日起,湖北省正式进入两会时间。《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湖北省两会期间,潘世炳提交了包括《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开发的建议》在内的多项提案。
在潘世炳看来,随着矿证管理改革的推进,社会资本在勘查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增大,无法从预期收益中体现,导致其参与积极性逐年降低,严重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为此BOB半岛,潘世炳提出了“完善协调机制,强化矿产资源各类要素保障”“盘活存量矿业资产,推动矿业金融体系建设”和“优化完善矿业权激励和退出机制”等多项建议,以此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动能,提高矿产资源供应链的韧性,更好保障国家矿产资源、能源安全。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据潘世炳介绍,在相关政策和市场推动下,湖北省社会资本在矿产地质勘查投资中曾一度活跃,2013年社会资本投入达到6.6亿元,占当年总投入的60%以上。
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3月28日,国土资源部时任部长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表示,中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将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投资平台,鼓励民营企业投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投资人是矿产勘探开发的投资主体,现在也更是民间资本投资勘探矿产开发的绝佳机会。”
此后,随着矿证管理改革的推进,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积极性逐年降低,严重影响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潘世炳经过多方深入调研发现,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开发受多种因素制约,需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勘查开发的指导意见。
潘世炳告诉记者,第一,政策配套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热情。在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配套体系及措施,导致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BOB半岛。
潘世炳表示,尽管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在2017年3月就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并明确了绿色矿山在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财税、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但由于细化落实程度有限,工矿企业并未能获得实质性的激励。加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空间、时间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难度,采矿用地保障也成为影响矿业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第二,在矿产资源地质勘查领域,还存在社会资本投入主体单一的问题。在潘世炳看来,受投资风险大、周期长以及技术门槛高等的限制,参与矿产资源地质勘查的社会资本主要是工矿企业及关联企业。
“金融机构参与矿业投资的方式局限于信贷领域。”在潘世炳看来,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单一,矿业与金融的融合程度不高;能提供“一站式”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合作新模式的专业机构也较少,导致社会资本参与度严重不足。
潘世炳指出,第三,在探矿权后期管理方面还存在大量探矿权到期后不能进行及时延续或注销的情况,导致具有投资潜力的社会资本无法有效进入,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矿产勘查开发。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湖北省登记入库的探矿权总数510宗,过期的超过一半,能正常开展的勘查项目占比极低。
经过调研,潘世炳发现BOB半岛,在社会资本与湖北省地勘基金合作的“拼盘”项目中,由于权益处置办法未能出台而搁置至今BOB半岛,导致一些探明资源量的磷矿、饰面石材等优势矿种无法开发利用,影响了湖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针对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热度降温现象和问题,潘世炳在提案中提出了多项建议。
在“完善协调机制,强化矿产资源各类要素保障”方面,潘世炳建议,自然资源会同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完善协调工作机制,通过绿色勘查手段,对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重要勘查项目,给予更多支持。
“细化落实对绿色矿山的税收等激励支持政策,减轻矿山企业负担,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矿业,保证湖北省已探明的300余万吨卤水锂资源量,尽快突破冶选加工技术。”潘世炳表示,同时加大矿产价格、储量、物流等的监测力度,健全监测预警和储备体系,提高矿产资源供应链的韧性。
潘世炳同时建议,要盘活存量矿业资产,推动矿业金融体系建设。“全面清查湖北省存量矿业资产,形成资产清单,建立项目储备库BOB半岛,盘活存量矿产资产。”
潘世炳经过调研发现,湖北省仅地勘基金参与的勘查项目数量就有150余个,价值约上百亿元,但勘查程度普遍较低,矿产勘查潜力巨大。
为更好地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动能,潘世炳建议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统筹规划金融战略布局,推动建立矿业金融风险补偿、分担机制;联合商业银行、第三方咨询机构等社会主体,优化矿业全产业链金融解决方案。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还需要优化完善矿业权激励和退出机制。对此,潘世炳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指导目录,编制商业性矿产勘查年度报告和投资指南。在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过程中,鼓励优质企业参与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与此同时,潘世炳建议,完善地勘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勘查项目的权益分配政策;健全矿业权勘查开发监测和评估监督体系,完善矿业权退出标准和程序。对于矿业权过期、未按合同约定开发或环境违规等情况,应及时终止矿业权。